《新疆法制報》2011.6.17報道:“三項合同”確保員工權益
作者: 來源:新疆法制報 發布時間:2011年06月18日
自治區、烏魯木齊市、高新區(新市區)總工會及區委領導與華春勞資雙方代表合影
6月15日上午,烏魯木齊市高新區(新市區)簽訂三項集體合同的重點示范企業——新疆華春投資集團企業方代表周躍江和職工方代表高青簽訂了“三項合同”,即《集體合同》、《工資集體協議合同》和《女職工權益保護集體合同》,確保了員工的合法權益。圖為華春集團勞資雙方代表合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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